新的签证申请程序从2004年6月3日起开始实施
依中国有关部门之令,美国签证信息/预约话务中心仍旧关闭。美国政府希望话务中心能够早日获准恢复运营。美国驻华使馆领事部门和各驻华总领事馆一直在处理并将继续处理已约定日期的签证申请,并处理涉及医疗和人道主义方面紧急情况的签证申请。
在目前已约定的签证申请都处理完毕后, 为尽可能地服务公众,美国使领馆将开始每日按照无需预约、先来先办的原则办理签证申请,并在另行通知前维持这一做法。由于一年中这段时间对美国签证的需求量较大,我们无法保证每天所有的申请人都得到接待。因此,我们建议有紧急出行需要的申请人尽早前来申办。
从2004年6月3日起,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将开始按照无需预约、先来先办的原则办理签证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因私护照赴美从事商务、旅游及其它非公务性质活动的申请人:每周一、二、四、五上午7:30开始申请
学生签证和交流访问学者签证申请人: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30开始申请
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每周三上午7:30开始申请
美商会公司的申请人: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30开始申请
上述各种类的申请人请务必在以上指定时间前来申办。我们建议申请人经常访问此网站,以便获取有关签证申请程序的最新信息。
签证申请程序
2004年5月11日
依中国有关部门之令,美国签证信息/预约话务中心仍旧关闭。美国政府希望话务中心能够早日获准恢复运营。美国驻华使馆领事部门和各驻华总领事馆一直在处理并将继续处理已约定日期的签证申请,并处理涉及医疗和人道主义方面紧急情况的签证申请。
在目前已约定的签证申请都处理完毕后,为尽可能地服务公众,美国使领馆将开始按日按照无需预约、先来先办的原则办理签证申请,并在另行通知以前维持这一做法。
由于一年中的这段时间对美国签证的需求较大,我们无法保证每天的所有申请人都得到接待。因此,我们建议有紧急出行需要的申请者提早前来申办。各个使领馆开始现场办理程序的日期如下:
广州、沈阳和成都: 5月17日
北京: 6月3日
上海: 6月23日
有关各个使领馆现场办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详见:
北京: 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
成都: 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chengdu/
沈阳: 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shenyang/
上海: 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shanghai/
广州: 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guangzhou/
签证信息话务中心暂停服务
我们正在继续与中国有关方面就重开签证话务中心一事进行磋商,并对在不远的将来取得积极进展抱有希望。同时,大使馆和在成都、广州、上海和沈阳的四个总领事馆将继续处理已有预约的个人申请。我们将在使馆网页上及时公布有关话务中心的任何情况变化。
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开始实行采集申请人生物特征的措施
从2004年3月22日(星期一)起, 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将开始对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实行采集生物特征---即扫描指纹的措施。这项措施基于美国国会2002年通过的加强边境安全及签证入境改革法第303项法令的指示。其他美国领事馆也将在近几个星期内开始进行采集指纹的工作。
该法律要求美国政府从2004年10月26日起向国际访客签发的签证及其它旅行和入境文件必须
“电脑可读、有防伪功能并含生物特征”。
含生物特征的签证将能更快捷、更准确地核实旅客的身份,在保护旅客身份的同时也使旅客入境美国口岸的程序更安全。
申请人的生物特征将在美国入境口岸受检,以确定出示签证者与签证获签者是否为同一人。
在申请非移民签证面谈开始时,申请人的左右食指将经过无墨电子扫描。采集指纹在整个申请过程中增加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分钟,在大多情况下只需数秒时间即可。指纹的电子信息将被储存在一个电脑信息库内,供国土安全部的移民官员在美国入境口岸查看。
这项面向全球的生物测定措施始于2003年9月。迄今为止,全球已有70多个美国使领馆采取了采集申请人生物特征的措施,其中包括位于亚洲的几个使领馆。截止至2004年10月26日,所有签发签证的美国大使馆及领事馆都将对申请人实行此项措施。
除因公赴美旅行的外交或政府官员外,所有年龄介于14--80岁之间的美国签证申请人均被要求进行指纹扫描。这意味着某些以前具有免面谈资格的申请人将必须亲赴使领馆进行指纹扫描。如欲得知更多相关信息或预约面谈时间,请致电我们的签证信息话务中心,从中国国内致电者可拨打电话4008-872-333(免长途电话费),从中国国内或国外致电者均可拨打电话(86-21)
3881-4611(上海本地电话)。
美国签证的生物测定
在下几个月的时间内,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及各领事馆将对大部分非移民签证和移民签证的申请人进行指纹扫描。具体日期将待各使领馆技术准备完成后和必要设备安装情况而定。
2002年通过的加强边境安全和签证入境改革法中,国会指示在颁发签证时必须进行生物测定(指印扫描)
已有63个领事处已经成功地采用了指纹扫描手续,其中包括香港。在今年10月26日之前,美国所有驻外颁发签证的使领馆必须对非移民签证申请进行指纹扫描。
执行此措施时,国务院没有将任何一个国家或使团特定在外。这个加强安全的措施是美国改进边境安全的全面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也将更好地保证来访人员的安全。
扫描本身非常快,只在整个审理手续中增加了几秒钟的时间。领事官员在与签证申请人面谈时
申请人在窗口只需将两个食指放在一个小的扫描器上,其食指即被电子扫描。
扫描不需印油。
申请人如拒绝提供指纹,他的申请将以“申请不完整”而被拒签。当然,如果申请人以后决定提供指纹,那我们在考虑他的申请时不会因此带有任何偏见。
下列申请人可免除指纹扫描:
14岁以下儿童
79岁以上老人
A-1,A-2,G-1,G-2,G-3,G-4,C-2和C-3种类签证申请人(通常这些人员为外国政府官员因公赴美,政府代表赴国际组织公干,或者这些人员经美国过境)
去美国紧急治病无法前来进行指纹扫描的个人。
如果申请人有一食指短缺,那可扫另一个手指。如申请人出现临时情况(如手指割破或长疱),我们将会告诉他们等手指伤口愈合后再来重新申请。
申请签证时进行指纹扫描是美国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将对申请人的指纹与在入境口岸时采集的指纹进行比较。
这可以识别一个人的身份,并可减少被盗的和假签证的使用;这也使前来美国的合法旅行者的旅行更为安全。
在旅行记录上包含生物测定资料会更有利的确定一个人的身份,从而使被盗或遗失的旅行证件的补发工作更为容易一些。
退还印有签证的护照
因需检查指印结果来颁发签证,这就需要额外的时间,因此,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对已获批准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人无法再提供当天退护照的服务。
以后申请人将通过EMS快件收到护照和签证,这将取代原来面谈批准后即取签证的办法。
我们不久会公布今春实行这个新办法的具体日期,以及与此新规定有关的费用和程序。
免签证进入美国旅行须持有电脑可读护照
自2003年10月1日起,使用“免签证计划”(Visa Waiver Program)入境美国旅行的下列国家公民须持有电脑可读护照(Machine-readable
Passport):安道尔、比利时、文莱、列支敦士登、斯洛文尼亚。
上述国家的公民如不持有电脑可读护照,则必须从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并获得赴美签证方能前往美国。美国非移民签证上载有电脑可读的个人信息数据。美国签证的申请费全球统一为100美金。成人和儿童均需遵守此项规定。
以下国家的公民须从2004年10月26日起开始执行此项规定:澳大利亚、奥地利、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日本、卢森堡、摩纳哥、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圣马力诺、新加坡、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
使用“免签证计划”国家的公民到美国进行商务、旅游活动不超过90天可免签证入境美国。我们长期以来一直呼吁使用“免签证计划”的国家给公民签发电脑可读护照。“美国2001年爱国者法案”(USA
Patriot Act of 2001)颁布的规定要求使用“免签证计划”的旅客从规定日期起必须持有电脑可读护照方可免签证入境美国。
通过电脑可读护照上个人信息页下部的两行机读码,电脑可以阅读并识别该护照的相关信息。这两行机读码能以电子形式提供该页上部的有关信息。免签证进入美国旅行须持有电脑可读护照得要求应用于所有种类的护照,包括普通护照、公务护照和外交护照。如果旅客对其所持护照是否为合格的电脑可读护照怀有疑问,可向其护照颁发国的相关机构查询。
电脑可读护照增强了安全性,因为入境处和出境处可以扫描此种护照来审验其所载的集成信息。电脑可读护照能快速和精确的验证身份,从而促进了旅客在入境港口快速通关。同时,
电脑可读护照能提前提供旅客信息, 因此边境检查官员可以在航班到达前对旅客通关做更多处理。
有关“免签证计划”的具体要求, 美国国务院的签证服务网站上提供更多信息。网址为:http://travel.state.gov/vwp.html
。
有关在中国办理美国签证手续的重要信息
申请人必须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号码准时到达使馆面谈,如果比他们预约的时间晚一小时,不得进入使馆面谈,必须重新预约面谈时间。
为赴美人员提供的有关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的须知
美国驻华使馆及领事馆各部门,包括签证处均正常办公. 就申请非移民签证而言, 目前尚无任何新的要求.
美国海关和边境管理处目前并未对来自被列为SARS疫区的赴美人员进行强制性隔离或禁止其入境.
但是, 对于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入境美国感染SARS病毒的人员, 美国公共卫生署保留对其进行隔离的权利.
有关SARS的详细情况和最新消息, 请登陆美国疾病控制和防疫中心(CDC)网站
http://www.cdc.gov/ncidod/sars/
非移民签证申请照片新的要求
每一位申请人的照片必须是无边框的, 于最近六个月内所拍摄的正面照片。“正面”是指申请人拍照时需要正对照相机, 眼光不能向下看或斜视,
脸部需占整张照片的50% 。虽然由于发型的不同, 很难严格地定义“脸部”, 总体上说,是指申请人的头部, 包括脸和头发,
上下从头顶到下巴, 左右至两边发际, 如露出耳朵则更佳。关键的要求是从照片可以清晰地辨别申请人。
照片的尺寸为2X2英寸 (大约为50毫米X50毫米) 正方形, 头像居于正中。
头部 (从头顶至下巴) 在1英寸至1又3/8英寸之间 (即25毫米至35毫米), 眼睛到照片底部的距离为1又1/8英寸至1又3/8英寸。
(即28毫米至35毫米)。可以是白色或浅色背景的彩色或黑白照片, 照片无边框, 需被订在或粘贴在DS-156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格上。如照片是被装订的,
钉子必须尽量远离申请人脸部。照片背景如有花纹或图案, 或呈深色, 将不被接受。
从现在开始,非移民签证申请需递交符合上述要求的照片。此类照片规格与美国护照照片相同。申请人可去任何照相馆要求拍摄此类照片,
或直接去拍摄美国护照照片的照相馆。
自4月10日起, 使馆只接受符合新照片标准的非移民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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